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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鼎元(1680—1733),字玉霖,別字仁庵,號鹿洲,后人稱鹿洲先生,福建漳浦人。雍正元年(1723),科舉拔貢。歷官廣東普寧知縣、潮陽知縣、 廣州知府、內(nèi)閣一統(tǒng)志館編修等。 藍鼎元少孤家貧,依寡母恃女紅度日,市蕃薯種菜為糜;讀書山中,月攜白鹽一罐作菜,沒有蔬菜和肉食,同學揶揄,作《白鹽賦》以自勵。后來,藍鼎元在謝絕巡撫張伯行召用時對自己的家庭情況說得十分明白。 他說: 鼎元幼喪父,賴祖父母及寡母黽勉提攜,以至今日。今大父年八十 有九,大母年八十有二,去日苦多,此境豈能長得……鼎元有弟已長而未成年,有妹愆期而不能嫁……加以先君之柩,歷年既多,未歸于土,,凄風苦雨之秋,淚未嘗不潸潸下也。……少時狂妄,喜為文詞,自日侍 執(zhí)事,細觀先儒之書,始知圣賢之道,終身行之而不窮,然其最切者不 外人倫日用之間,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皆是道也。今也有九旬之祖而不能養(yǎng),有久停之柩而不能葬,有愆期之弟妹而不能為之所,自逃其身于七八百里之外,以博美衣豐食,即使學問宏博推倒一世,執(zhí)事亦何取乎此等人耶! 這段話可以反映出藍鼎元家庭的一般情況,也可以反映出藍鼎元的思想品質(zhì)。 藍鼎元為官清廉,有謂之包公復生。他出任廣東普寧及潮陽知縣、廣州知府時,經(jīng)常出巡所轄各地,獎勵生產(chǎn),察民疾苦。此二縣一府以前積累訟案甚多,藍鼎元一一加以調(diào)查,從速辦理積案,糾正冤案;懲辦罪犯主謀之尤者,對于小犯或脅從者則反復加以開導,使其改過自新。人稱其治獄嚴而峻,翕然悅服。藍鼎元因辦案正直無私,得罪了上級貪官污吏,后來被誣告革職回鄉(xiāng)。藍鼎元曾隨福建總督郝玉麟入臺灣平亂,并參與治理臺灣規(guī)劃, 指出臺灣之隱患將是日本、荷蘭,提醒執(zhí)政者應密切注意。他的愛國之心和卓越的見識是極可貴的。 藍鼎元的曾祖父藍毅叟、祖父藍繼善、父親藍賦,皆博學多識,篤信程朱理學。藍鼎元自幼承受家教,博覽諸子百家,究性理之學。后居家奉養(yǎng)祖父母、寡母十一年,杜門讀書,凡理氣心性、禮樂、名物、韜略、行陣等諸問題無不探求。藍鼎元從政期間,官余與諸生切究學問,對海內(nèi)外之山川風土,各民族之生活習俗,特別是東南海疆,都十分熟悉。雍正三年(1725), 藍鼎元獻所作《青海平定雅》三篇、《河清頌》四篇,一時名噪天下。 藍鼎元以朱子學為的,以第一等人物為期。他說:“程朱之功尤為大備, 千秋正學,至此如日月中天。學者不崇尚程朱,則魯鄒之戾人也。”藍鼎元對朱子推崇備至,他的學術(shù)是醇正的朱子學。他說: 為治而不本“六經(jīng)",必流為刑名法術(shù),雜霸小補之治;為學而不本“六經(jīng)",必流為異端邪說,支離固陋之學。故自古今以來,名為儒 者,無不以窮經(jīng)為要。 藍鼎元認為,由程朱而溯至孔孟,“六經(jīng)”是為治為學之本。漢儒有傳經(jīng)之功,宋儒有傳道之實,兩者皆是大貢獻。可見,藍鼎元已具有某些崇漢學尚考證的學風。 張伯行任福建巡撫時編纂程朱學派各家著作,蔡世遠推薦藍鼎元為編輯。張伯行評價說:“藍生經(jīng)世之良材,吾道之羽翼也。”由此可知時人對藍鼎元的一般看法。 (一)世界觀 藍鼎元說:“天地之間,理與氣焉盡之矣。無理不生,無氣不行。”認為,形影是不能分離的,理氣是緊密結(jié)合在一起的。藍鼎元提出理產(chǎn)生天地萬物,又承認理和氣像形和影一樣同時存在,因此其世界觀含有一些二元論的因素。 藍鼎元正是由于把理看作和氣一樣存在于天地萬物之中,而提出道在人倫日用之間。認為圣賢之道,原非高遠,不外綱常倫紀日用常行之事。 他說: 道非高遠,即在人倫日用之間,臣忠子孝,兄友弟恭,夫婦居室, 朋儕洽比,一舉一動皆有當然不易之則。夫誰能出吾道之范圍乎!饑而食,渴而飲,人人皆然也。而食所當食,飲所當飲,即道也。異學以窈冥、昏默、虛空影響言道,似人生綱常倫紀之外,別有憑虛仿佛之一物,是以終日言道而無可捉摸。 從“道者,日用事物當行之理”可知,他的道和理的含義基本上是一致的, 具有規(guī)律和本質(zhì)的意義。藍鼎元在講到理和歷數(shù)的關(guān)系時,就是講理是歷數(shù)之理,猶如上說道是日用事物當行之理一樣。他說: 歷有理有數(shù),古今明歷數(shù)不少,而明歷理者極難。朱子亦曰:“歷不能無差,今之學歷者,但知歷法,不知歷理。"蓋舍理以求數(shù),雖窮極微秒,必有不能盡合者。君子用歷,亦究其理而已。數(shù)學,靈臺(按 官名——編者注)掌之,非有大人之事者所暇及也。 此段最后兩句的意思是說,治理國家在于政教,所以要知理;數(shù)學則是專門家的事,不是執(zhí)政者之事。藍鼎元在這段中所講的理,和前文中的道具有相同的含義。 由于氣和理一樣充滿天地之間;氣分陰陽,因而陰和陽亦充滿天地之間。藍鼎元說:“天地之間,陰與陽焉盡之矣。無一物而無陰陽,亦無一事而無陰陽。”他認為,陰陽有盛衰而無絕續(xù)。物極必反,分陰分陽,程子所謂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。藍鼎元把陰陽對立統(tǒng)一和轉(zhuǎn)化的關(guān)系運用于分析具體事物,認為矛盾一方會克制另一方,扶正必須去邪,“天下禍常發(fā)于細微而困于所忽”。藍鼎元這里所講的含有一定的辯證法思想。 (二)修養(yǎng)論 藍鼎元在《棉陽學準》中運用他的天地民物是理氣相結(jié)合的觀點反復說明了人性問題。藍鼎元認為,“仁義禮智信為吾性中所自具之理。”如仁, 他說: 仁者,生人之理也。此理與生俱來,豈容一日去之。一日不仁,則生理滅絕,縱使幸生,亦不可謂之人。 在藍鼎元看來,人由于有了理,才具有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等道德品質(zhì);人由于有了氣,才能夠語言動作和思考營為。由于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等理是天賦于人的,所以叫天命之理;理體現(xiàn)在人身上時,要同人所稟受的氣相結(jié)合,構(gòu)成人的氣質(zhì)之性。 以天命之性和氣質(zhì)之性為基礎(chǔ),藍鼎元提出人心和道心、天理和人欲的關(guān)系問題。他認為,心的本體,是先天具有的,沒有受到物欲牽累的,即天命之性,是理的體現(xiàn),沒有不善的,所以感物而動便產(chǎn)生合乎天理的仁、 義、禮、智、信等道德行為,便是道心;感物而動受到物欲的牽累便產(chǎn)生不道德的行為,便是人心。他說: 何謂人心虛靈?知覺者是也。何謂道心所以主宰?此虛靈知覺之義 理是也。朱子曰:“如人知饑渴寒暖,此人心也。惻隱羞惡,此道心 也。"又曰:“如喜怒,人心也。喜所當喜,怒所當怒,道心也。” 在藍鼎元看來,道心和人心的界限就在于:人的思考動作是滿足于“饑渴寒暖”等欲望,同時服從于仁、義、禮、智等天理。“天即理也。理在吾心, 不假外求,暗室屋漏事事無愧于天”。這樣,藍鼎元又提出天理和人欲的問題。他說: 凡自然而然者,為天理;私意而為者,為人欲。理欲之別,則公私 二字盡之。故朱子曰:“飲食之間,亦有天理人欲焉。"則以飲食者,天 理也,欲求美味,人欲也。 藍鼎元把天理和人欲的區(qū)別歸結(jié)為公與私,是對程朱“天理、人欲”含義的通俗解釋。不過,其所講公與私的含義與今天所講的是不同的,如其謂“忠者天下大公之道”。又說:“忠之一字,乃學者大本領(lǐng),所以異于人者。故事君必忠,一出言而必思忠,為人謀不敢不忠。凡使在己之心,無一毫之不盡 也。……朱子曰:‘忠者天下大公之道,怒所以行之也。’”藍鼎元指出,“圣狂賢,不肖之分,天理人欲而已矣。循天理,則日進乎高明;狗人欲, 則日淪乎污下。”因此,藍鼎元反復說明人們必須“存天理,滅人欲”。 他說: 存天理遏人欲,入圣之門也。學者循是而求之。時時處處實用其存 養(yǎng)省察之功,使人欲凈盡,天理流行,是亦圣人而已矣。 他特別強調(diào),天理存則人欲亡,人欲勝則天理滅。如朱子所謂未有天理人欲夾雜者。學者須于此處體認省察之,自然當然之,天理則存守而勿失,自私自利之人欲則遏絕而不留。 為了存天理,滅人欲,藍鼎元提出“克己復禮,克己則無欲而靜”“復禮則循禮而安”。這種克己復禮工夫,就是所謂“主敬”。在藍鼎元看來, 內(nèi)圣外王,明體達用,不外一敬。主敬則天理常存人欲不能入,而其要在于窮理。“朱子曰:‘儒者之學,大要以窮理為先。’此言居敬中實事,而吾道異端所以判也。異學求心而不求理,是以其流為清靜寂滅。圣學格物窮理, 以致其知,是以泛應曲當。至于從心所欲,不踰矩,故知居敬窮理,圣賢徹始徹終之也。居敬以立其本,窮理以致其知。有交修并進,而無先后者也。 居敬則此心有主,必窮理以充之。窮理則此心有物,必居敬以純之。敬至而窮理始精,理明而居敬愈固。二者缺一不可,而分為兩事者亦非也。”藍鼎元把“窮理”看成是“居敬中實事”,把主敬看成是“吾道異端所以判”, 即相互區(qū)別的標志。 藍鼎元進一步提出“居敬則此心有主”。所謂“此心有主”,就是使“身 心不敢放縱”,或者能“收放心”,把心中已散失的仁義禮智尋找回來。他 說:“朱子曰:‘敬止是整齊收斂,使身心不敢放縱而已矣。'世人看得敬字 太拘苦,如擎拳曲跽、攝心坐禪,皆非所謂敬。”藍鼎元特別強調(diào),主敬 與佛家的“攝心坐禪”有原則上的不同。他說: 居敬非幻冥昏默,如異端坐禪入定之謂也。隨時隨處以天理為準 繩,無斯須之敢忽,無一毫之敢肆。靜而處暗室屋漏之中,罔弗敬也。 動而應天下國家之務,罔弗敬也。 在藍鼎元看來,主敬或主一,都要以天理為一。他還指出,“學莫大于涵養(yǎng)。 常存義理之心,使邪僻不得而入,視聽言動無非禮”,就是事事時時都要以天理為一,都要謹慎地遵守社會人際之倫理道德原則,符合做人的標準。 藍鼎元認為,“居敬以立其本”,就要“讀圣賢書,當句句反求諸己。思我必能行之,思我必如何而后可以行之。切實體驗,方為有得。”學者立 志做圣賢,則一舉一動自不敢與圣賢相違悖,日積月累,由粗而精,由勉強 而自然,何圣賢之不可及哉!義利之分,人生大關(guān),圣凡分途,實由于此。 這就是藍鼎元特別強調(diào)的在讀書窮理中“徹始徹終”貫串主敬或主一。他說:“居敬則此心有主,必窮理以充之。窮理則此心有物,必居敬以純之。 敬至而窮理始精,理明而居敬愈固。” 對于體察圣人之道,藍鼎元特別強調(diào)要“誠”。惟誠可以生明,遇事一 以忠信為主。“誠,實而已矣。真實無妄,則盡乎誠之義矣。”所謂誠,是人事之實,無為虛假,無偽妄。不欺己,不欺人。無妄之謂誠。“無妄便是誠者天之道,不欺便是誠者人之道。” “誠”原是指道德觀念,是完美無缺的 至善的精神境界。戰(zhàn)國時期的子思把“誠”說成是世界本體,萬物的創(chuàng)造 者。理學家則將“誠”拉回到人間,強調(diào)“存誠以致其實”。藍鼎元說:朱子“以《大學》為入道之序,居敬以立其本,窮理以致其知,克己以滅其私,存誠以致其實,所以集周程之大成,紹魯鄒之嫡統(tǒng)。前圣后賢之道,該括全備”。 (三)社會政治思想 藍鼎元把歷史的過程和社會的治亂歸結(jié)為氣數(shù)天命。他說:“(漢)光武 似有可為,惜其時真儒不出,此亦氣數(shù)之薄也。昭烈得孔明,是可與有為之 主,而又得真儒輔相者。惜乎天不祚漢。”藍鼎元所謂的“氣數(shù)”,是指氣運、命運、天命,來源于朱子。朱子認為,自然和社會的事物“若木生于山,取之,或貴而為棟梁,或賤而為廁料,皆其生時所稟氣數(shù)如此定了”。 藍鼎元所講的“氣數(shù)”,是順理而為,不同于平常所說的宿命論。如,施政必須仁愛,順其欲而除其害;仁莫大于愛民,愛民莫若順其欲而除其害;不 順其欲就會引起被壓者的反抗,等等。 藍鼎元認為,立法必誠必信。言必踐,禁必伸,訟必自達其情,執(zhí)法必 鐵面無私。他說:“立法之初必誠必信。凡文告號令必實在可行者方出之, 無朝三而暮四,言必踐,禁必伸,萬萬不可移易。” “聽訟時平心霽色,使村啞期艾,咸得自達其情。得情時,鐵面霸威,使狡猾財勢俱無所施其巧。”在君主專制的封建社會中,所謂法必誠必信,是不可能的,廣大人民必伸的機會是很少的。藍鼎元的這種思想可能是受到已傳入的西方法學思想的影響。 藍鼎元主張對外開放,又提出嚴防西方國家的侵略。他認為,南洋諸番不能為害,宜大開禁網(wǎng),聽民貿(mào)易,以海外之有補內(nèi)地之不足。“昔閩撫密 陳,疑洋商賣船與番,或載米接濟異域,恐將來為中國患。”“統(tǒng)計天下海 島諸番,惟紅毛(指英吉利、法蘭西——編者注)、西洋(指荷蘭——編者 注)、日本三者可慮耳。”當時的清朝統(tǒng)治者采取嚴格的閉關(guān)政策,從而使 中國初期資本主義的發(fā)展中斷了。藍鼎元似乎看出了這個問題。他指出,要把中外貿(mào)易和西方侵略區(qū)別開來。 (四)對“異端之學”的批判 藍鼎元以朱子學為準,辟陸王,斥佛老,門戶之見極深,視異之學說如 仇敵,勢不兩立。他說: (有人)與吾道為敵,詆誹程朱……諸生既知濂洛關(guān)閩之旨趣,不 為釋老異端金溪(指陸九淵——編者注)、姚江(指王陽明——編者注) 所搖惑。 異端之學,賊吾道者也,故君子辟之。非好立門戶,樹幟角爭,實 恐一入迷途,終身不可救藥。況千秋道統(tǒng),明晦絕續(xù),所關(guān)甚大,不得 不為防閑,即孟子所謂“予豈好辯,予不得已也"。 此處所謂異端之學,是指陸王“心即理"和佛老“空寂”之說。 藍鼎元比較深刻地揭示出朱陸爭辯的實質(zhì),認為朱子主居敬窮理、身體力行,因而是重踐履的實學;陸九淵主虛靜養(yǎng)神、病傳注誦習,因而是不假 修為的空寂之學。他強調(diào):“朱子之學,居敬以立其本,窮理以致其知,身 體力行以踐其實。自學者視之,若不勝其勞者。而象山專務虛靜,完養(yǎng)精神,病傳注誦習之支離,以為不立文字,不假修為,可以造道入德。”他的這種說法比前人深刻得多。 對于王陽明的文章事業(yè),藍鼎元說他少年時曾十分傾慕,甚至愿作其私 淑弟子;后來研究了王陽明的“良知”說,知其違反圣賢之說,于是歸依程 朱。他說: (吾)少時讀陽明用兵平賊之文,心竊慕之,恨不得生同時,猶愿 居私淑之列。聞前輩有辟之者,則怫然曰:“文章事業(yè)如陽明,豈可輕議。"后聞“良知"之說,始疑圣賢之學似不如是。 “良知”說是王陽明的哲學核心,認為“良知”是不學而能、不慮而知的天 賦道德意識,是天理,人們只要除去私欲蒙蔽,呈現(xiàn)出“良知”,便自然合乎社會的道德倫理要求。在藍鼎元看來,王陽明這種“良知”說是與圣賢格 物窮理、致知力行相對立的,是必須反對的。 藍鼎元說:“(陳清瀾曰:)孟子之先立其大,曰:‘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 之,不思則不得也。’陸氏則曰:‘不可思也,心不可泊一事也。’……象山假孟子以欺人”。這里,藍鼎元指出了陸九淵和孟子關(guān)于心的不同內(nèi)涵。 在孟子看來,人之心是思維器官,因此“思則得之,不思則不得也”。在陸九淵看來,心是道,是理,是宇宙,沒有什么東西在心之外,因此認識就是 認識本心、自存本心,心不必對外物進行思維。藍鼎元根據(jù)對陸九淵和孟子 關(guān)于心的內(nèi)涵的不同理解,提出程朱是以道心為人心的心學;而陸王是以養(yǎng) 人心而去道心的心學,二者名同而實異。他說: 圣賢所以別于異端,其惟心學乎!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千載心學 之祖也。圣賢以道心為人心之主,異學養(yǎng)人心而棄其道心。故雖皆以心 學為名,而是非邪正相似而實不同者在此。……或曰:“陸子言心本于 孟子,陸子言求心本于孟子求放心,可以為異學乎?"曰:“否!”孟子 所言仁義之心也,陸子所言昭昭靈靈之心也。孟子求放心,必曰學問之 道,是教人讀書窮理,主敬求仁者也。陸子以閉目靜坐為求放心,是教 人屏事物,絕思慮,廢語言文字意見,即心是道,明心見性者也。言似 同而旨不同。 在這里,藍鼎元指責陸王心學為“明心見性”的禪學。“按禪學亂儒之罪, 當以象山為造意,陽明為兇手。”“凡學者欲調(diào)停朱陸,皆陽朱而陰陸者也。 謂陽明有合乎朱子,皆宗王而背朱者也。是非無中立之理。” “謂陽明有合乎朱子”,是指王陽明的《朱子晚年定論》,其謂朱陸早異晚同,由此說明王陽 明與朱子晚年所定論的觀點相同。藍鼎元強調(diào),凡謂陽明合乎朱子的觀點的 “皆宗王而背朱”,這就把朱子學與陽明學對立起來。 藍鼎元攻擊佛老亦不遺余力。他認為,佛教違反封建倫理綱常關(guān)系,僧 尼應該還俗。他說: 男欲婚而女欲嫁,雖在圣賢必不能易。……文王發(fā)政必先鰥寡,內(nèi) 無怨女,外無曠夫,斯盛王之治爾。士君子居宰相之位,則必思燮理陰 陽;任民牧之官,則必圖移風易俗。豈得以為遷遠而不切事情哉! 藍鼎元在任潮陽知縣期間,看到其地原祀文丞相的大忠祠佛像堂皇,即罵僧 人潛移佛像踞占忠臣宅,亟命撤去,復把文丞相(天祥)像移入中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