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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琛(1477—1546),字恩獻,因結(jié)廬于紫帽峰下,號紫峰,后人稱紫 峰先生,福建晉江人。正德十二年(1517)進士。歷官刑部、戶部、吏部主 事和淮安稅監(jiān)等。 陳琛為官時提出革除私弊的主張,遭到腐敗的官僚集團反對。因此,他決意不做官。先后被任命為貴州、江西提學僉事而力辭不受,“居家,卻掃一室,偃臥其中,長吏莫得見其面”。陳琛“在南京時,署中無事,出則與同志諸公談道賦詩,入則掃榻讀書,其于世味紛華泊如也”,有謂“先生之詩各有理趣,各足意味,可與朱程性理詩并傳”。陳琛是蔡清的得意門生。蔡清待陳琛,猶如朱子待蔡元定。據(jù)記載: 虛齋先生時以南吏部郎中終養(yǎng)歸。一日,得先生文于木齋(即李 聰,陳琛受業(yè)師——編者注)所,嗟異久之。木齋曰:“此吾徒也。”虛齋曰:“吾得此人為友,足矣。”遂詣所館,屈行輩,與為禮。先生遜謝,乃執(zhí)羔幣以師禮事虛齋。 蔡清在督學江右時,請陳琛偕行。由此,陳琛盡得蔡清所傳。蔡清死后,在學問、道德、行誼等方面,“所謂無愧師門,琛一人而已”。 陳琛的著作闡明和發(fā)展了朱子學。毋德純在《紫峰文集序》中說: 公嘗受學虛齋,慨然以斯文自任,故其言皆根極性命之旨,如太極、鳶魚、主靜、用敬,固非高而弗道,論事明而暢,說理簡而達。 陳琛對程朱理學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,綜合了各家思想的特點于一身。陳琛的朋友張岳也曾說“其為學,先得大旨宏闊流轉(zhuǎn),初若不由階序而其功夫細密,意味悠長,遠非一經(jīng)專門之士所能企及,其淵源承受之功不可誣也”。在陳琛同時代人張岳等看來,陳琛在閩學發(fā)展史上起了承上啟下的作用。 此外陳琛還積極從事教育活動。他三十二歲時設(shè)講席于泉州學宮,后又結(jié)廬紫帽峰下授徒。陳琛的門人遍于全國。明人陳敦履、陳敦豫在《陳紫峰先生年譜》中說:“先生日登講座,先用鄉(xiāng)談,次用正音,不事艱深隱僻, 只就圣賢口頭語而以胸中所自得者發(fā)之,隨才而授道理。”陳琛的教育方 法有獨到之處,他提出順性而教,為學要積累。 (一)理氣觀 在陳琛的世界觀中,理是通過一而和太極、虛、道、天聯(lián)系在一起的, 它們具有相類似的含義,是產(chǎn)生世界萬物的本原。陳琛在《圣人所由惟一理》中說:“理非有物也,當然而已矣!氣有參差雜擾,而所謂當然者,則皆萬古而不易也。”在陳琛看來,理不是具體事物,是事物中“萬古而不易”、當然或自然的東西。他說: 至一者,理也。物皆有二,惟理則無二,故謂理為一;以其至一不 二,而物莫與對,故又謂之太極也。 這就是說,由于理是至一,因而理又是太極。理以之而得太極之尊,同時, 由于一即虛,因而虛也和理有相同的含義。陳琛在《正學篇》中說:“凡無形者皆虛也,凡有形者皆實也。虛者神也,實者器也。是故地與人皆器也, 而天之神至矣!"陳琛這里有個較重要的思想,就是不管一還是虛,以至理, 皆是天。在陳琛的世界觀中,天和理具有相同的含義,是世界萬物的主宰。 這種主宰,陳琛稱之為神。但不是人格神。他又說:“道者,中而虛者也, 是故謂之神。夫神也者,宰萬物而莫之名者也。圣人因而名之曰道。”理或天主宰世界萬物的職能叫神,又叫作道,因而理又和道聯(lián)系起來。 天理主宰世界萬物。天理首先主宰的是氣。陳琛說: 大氣之運有分限節(jié)度焉。分限節(jié)度者,氣之數(shù)也。氣數(shù)用事不慊人意者甚多,蓋理有當然,而氣數(shù)不盡合夫當然也。然是理尊嚴正直自在不移,而氣數(shù)者雖暫悖之,久則亦必復其常,而不能出于范圍之外焉。 使或氣數(shù)自用而一不聽命于理,則生生之意斬絕無余,而人類之滅久矣。 在陳琛看來,如果氣離開理的主宰,世界就沒有變化發(fā)展(“產(chǎn)生”)了。 但是,“萬物之生,有變者焉,有不變者焉。變者器(指具體事物——編者注)也,不變者道(指理——編者注)也。”道(理)之所以不變,就是因為它是主宰者,是造物主。這是陳琛哲學中最糟粕的部分,也就是理學家之所以為理學家的共同弱點。器(具體事物)之所以變化,就是因陰陽五行造成的。在陳琛的哲學中,陰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 陳琛認為,對立面的統(tǒng)一和斗爭是事物的普遍現(xiàn)象。由于陰陽五行之氣 的對立斗爭和融合,便產(chǎn)生于世界萬物。他說: 天下無無對之物,蓋皆陰陽五行為之也。陰陽有交易、有變易。交易則其對待之體而顯然有對者也。變易則其流行之用一動一靜、一闔一辟而互為其根,亦未嘗不以兩而相對也。若五行則五其數(shù)而不對矣。然以質(zhì)而語其生之序,則水木陽也,火金陰也;以氣而語其行之序,則木火陽也,金水陰也;土則寄寓乎四者之間。故時有春夏秋冬,位有東西南北,要皆一陰一陽,彼此互換,誰謂五行之數(shù)而非陰陽之對乎?故以言乎天地之造化,則陰陽盡之矣;以言乎民生之氣質(zhì),則剛?cè)岜M之矣。……有反斯有對,對必反其為!有對斯有仇,仇必和而解。蓋亦紛紛然其不一矣。然不一之中有至一焉,至一者默寓于不一之內(nèi),而不者斯一矣。 陳琛這段話的辯證法思想是比較深刻的。第一,對立面的統(tǒng)一關(guān)系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,“天下無無對之物”“天地之造化則陰陽盡之矣”。第二,事物的對立面既有同一,又有斗爭,“有反斯有對,對必反其為!有對斯有仇, 仇必和而解”。陳琛還認為,無相互則非陰陽矣。陳琛這里所謂“和而解", 并非完全是矛盾的調(diào)和論,因他所說的“和而解”是“對必反其為”的結(jié)果,應(yīng)該是指對立面的互相轉(zhuǎn)化。陰陽兩個對立面的地位可以互換(轉(zhuǎn)化),是陳琛的新說法。理學家的傳統(tǒng)說法是陽尊陰卑,陽主陰次,這種尊卑、主次的地位是不能互換的,以此說明封建社會的君臣、父子、夫婦等綱常關(guān)系 是永恒不變的。陳琛又說: 一陰一陽者,道之體也。陽中有陰、陰中有陽者,物之用也。吾見 陰陽之偏勝者矣,未有獨陰而獨陽者也。 陳琛認為,矛盾的兩個方面是不平衡的,“未有獨陰而獨陽者也”。這里所謂 “陰陽互主”,就是指陰陽主次、尊卑的位置可以相互轉(zhuǎn)化。具體地說,陰也可以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,也可以占據(jù)主要地位。第三,提出“五行之數(shù)” 是“陰陽之對”,五行“要皆一陰一陽,彼此互換”,用陰陽對立統(tǒng)一關(guān)系理解五行問題,拋棄傳統(tǒng)的五行“生克”觀點。他說: 自昔圣賢言命,或以理言,或以氣言,而以氣言者又有所稟所值之不同。術(shù)家以人生之年月日時、五行之生克制化逆定夫人之吉兇禍福。 余不以為然。謂其不自夫有生之初論也,然間有甚驗不爽者,豈其亦以 氣之所值者言歟! 陳琛之所以不用傳統(tǒng)的“生克制化”觀點來分析五行之氣,就是因為“生克制化”被術(shù)家利用為說明人的吉兇禍福,把它神秘化了,因而不能更好地說明陰陽五行之氣演化世界萬物的問題。陳琛的這種觀點是合理的。第四,一般寓于個別之中,個別包括一般。這就是上引陳琛所說的“紛紛然其不一(指形形色色的世界萬物——編者注),然不一者斯一矣”。 陳琛基于他的“一”和“不一”即一般和個別的辯證法觀點,對理學家的理一分殊論作了新的解釋。他說:“太極一物也,而有兩體焉。……理非有萬也,以事物有萬而此理無乎不在。故既曰一理而又曰萬理,其實則一以貫之而無余矣。”用“一以貫之而無余”解釋理一分殊,在理學家中頗為新穎獨到。所謂“一以貫之”,就是“一不能不散于萬,萬不能不歸諸理也”。用“一以貫之"解釋理一分殊,含有明顯的一般與個別的辯證關(guān)系。 本來意為“月印萬川”的“理一分殊”論,把一與萬等同起來,卻是形而上學的。 陳琛認為,天地生滅變化有一定的秩序。天地雖無始無終,仍應(yīng)從氣說起。他在《正學篇》中說:天地間充滿了氣。“盈天地間陰陽而已矣。陰陽者,天地中正之道也。是故無陰陽則非天地矣。”陰陽是理生萬物的第一步。 “有陰陽而后有五行,而后有萬物。五行者,質(zhì)之始也;……三皇者,人之始也。”理產(chǎn)生世界萬物的秩序是:先有陰陽,而后五行,而后物和人。陰陽對立統(tǒng)一關(guān)系是動力,五行是質(zhì)料。由五行之氣這種質(zhì)料產(chǎn)生的有形的世界萬物分兩個方面,即物和人。陳琛認為,人與物同源于陰陽五行之氣。 他說: 人與物一也。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,何也?得其正而常者,人 也;得其異而變者,物也。故中正之道存乎人者,所以自別于禽獸者也。可不思乎? 而在人之中有上智和下愚之分,上智是得山川之秀氣,人得山川之秀氣者心靈。陳琛的這些說法盡管不科學,但他企圖從物質(zhì)性的原因上尋找人與物以至人們之間的智力差別,比天命論、生知論要好得多。他認為,人的道德好壞和性情剛?cè)崾怯扇蕷狻⒘x氣之多寡而決定的。他說:“天地四方之氣,合而兩之仁義而已矣。仁氣盛于東南,故東南之人多溫厚;義氣盛于西北,故西北之人多嚴厲。陰陽剛?cè)岜舜藢αⅲ侵^西北盡無柔仁而東南盡無剛義也。東夷西夷固有豪杰誕生而不限于風氣。”又說: 但大概言之,則彼此分數(shù)不無輕重多寡之偏耳。夫唯仁義之稟有偏,則仁義之用或過。仁義固皆美德,過則各有其弊焉。此所以又有變化氣質(zhì)之說也。然亦難矣,吾觀四方士夫能不為氣質(zhì)所使,而以剛?cè)崛柿x斟酌其中而施之政者幾人哉!……君其能變化氣質(zhì)而不囿于山川風氣 之偏者與!余曰君固不囿于山川風氣也,而實于山川風氣有得焉。君光人也。光屬河南,于天下為中土,蓋東南西北之極而剛?cè)崛柿x之會也。 謂君之美,無得于天與之秀,而盡歸諸學問人事之力,則先儒氣質(zhì)用事 之說為不然乎!雖然亦不可專主氣質(zhì)也。 陳琛這種用人所處的地理環(huán)境的不同來說明人的道德品質(zhì)的差異,顯然是不科學的。但是,他企圖用人的社會環(huán)境來解釋人的心理活動,用人在同周圍自然環(huán)境長期適應(yīng)中所形成的性格上的差異來說明人的道德品質(zhì),這種地理環(huán)境決定論在某些方面還是有合理因素的。 (二)學以至仁和事在人為 陳琛認為,學習是獲得知識的根本。作文立政皆當以識為先,而識則本于學。學術(shù)疏陋則識見淺近,而于文與政兩無一得。人的學問高下和實際工作能力強弱,是由其學習決定的。 人的認識對象是理。那么怎樣認識理呢?陳琛認為,主要通過學習。其 《正學篇》反復講了這個問題。在陳琛看來,人的學習的全部內(nèi)容就是認識理。“會天下之理于吾心,君子之學備矣。”陳琛與眾不同之處,是他從認識論的意義上來講學習問題。他說: 正學者,征諸古而證諸今者也。圣賢之道,正道也,其學正學。道弗岐也,學而岐焉,失其正也。予之有感于今也,故將以古道而正其學,以古學而求其道,欲其歸諸正而已矣。 陳琛把學習規(guī)定為知行,就是把用也作為學習的主要內(nèi)容,將學、用結(jié)合起來。“仁者,心也,知行之本體也。學而至于仁焉,則元之道貫矣。”知理和行理全在于心,而心知理和行理以仁為最高目標,“學而至于仁焉,則元之道貫矣”。在陳琛看來,所謂仁,就是做一個有高尚道德修養(yǎng)的人。孔子言“仁”包括恭、寬、信、敏、惠、智、勇、忠、恕、孝、悌等內(nèi)容,并以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”為實行的方法。孔子就是從道德倫理上對“仁”進行規(guī)定的。陳琛把這種仁叫“德性之知”。他認為,“德性之知乃真知也,由德性之知而達于無所不知”。他說: 道也者,一天人之理也;仁也者,齊物我之體也;心也者,統(tǒng)內(nèi)外 之機也。是故天地合一存乎道,物我合一存乎仁,內(nèi)外合一存乎心。人 之不知天人之一者,以其利礙之也;人之不知物我之一者,以其私累之也;人之不知內(nèi)外之一者,以其聞見蔽之也。 這就是說,致力于內(nèi)心修養(yǎng)和用心于致知應(yīng)物是一致的,即心合內(nèi)外。心合內(nèi)外離不開學。有學則有識,有識則有養(yǎng),有養(yǎng)則人為好人,而居官則為好官,隨所居而無所不宜。達到了心合內(nèi)外就是仁,就是“一天人之理”,就是知行一致,也就是“內(nèi)外備謂之圣人”。陳琛還把這種心合內(nèi)外說成“存心制行之善”,他說: 嗚呼!仁豈易言哉!雖然以全體言仁則仁固不易,但舉其存心制行 之善而大概言之,則天下未嘗無仁人也。樂恬退而不慕顯名,喜施與而不殖貨利,此豈非仁中事乎! 陳琛把“仁”看得至為重要,認為是仁把心和理聯(lián)系起來的,即把認識論和其世界觀結(jié)合起來。他認為,一善足以該天下之理曰仁,一物足以統(tǒng)天下之善曰心。心為活物,仁為生理。心之與仁合而為一則可也,分而為二亦可。“人之生也,無極太極吾其性,二氣五行吾其體。心亦生于氣也,但氣之精爽者耳。精爽則虛,虛則靈,既虛且靈,故眾理具焉。眾理在心為性,而性則有仁義禮智信,而專言之則仁也。夫仁無知覺而心則有知覺,仁無出入而心則有出入,仁無善惡而心則有善惡。蓋仁即理也,心則合理與氣也。” “仁,生理也。庭草交翠陽之動也,此濂溪先生作圖之本也。故萬物得所, 謂之春一;夫失所,謂不足以盡仁”,這些是符合朱子思想的。 由上可見,陳琛所謂認識理,實際上就是求仁,做一個有高尚道德修養(yǎng)的人。其《正學篇》反復明確地講了這個問題。“夫善求仁者,求其心而已矣;求其心者,求其有主而已矣。是故,心得其主而圣賢之學盡之矣。” “心有主”,就是心主于一。陳琛在心主一的問題上,全面闡明和發(fā)展了朱子的思想。第一,主一就是主敬。“求仁者,莫要于敬。敬者,心之警也,時而警焉。”在朱子和其他理學家那里,主敬主要是指對人的內(nèi)部精神的陶冶, 力避外物引誘。而在陳琛這里,卻釋敬為警,主敬為時時警惕之意,也就是 佛家的所謂“常惺惺”。他說: 心有主,謂之敬。是故有主則警,警則昏惰不得而乘之矣;有主則虛,虛則思慮不得而汨之矣;有主則定,定則外物不得而誘之矣。…… 以敬為心之主宰者是二其心(指分為心和敬——編者注)者也,以整齊嚴肅而一其心者,是制其心者也。夫敬者,心之警惕而志之精明者也, 夫何二之有? 心之警則常惺惺,心之虛則不容一物。這是指心中沒有任何私心雜念,專等正學而入,就是使思想收斂集中不使外物引誘。第二,主一就是主虛。陳琛主張開廓其心,使心空虛,然后就能一心具萬理。他說: 人之一身最徹也,而是心之主于身者為最大。日月星辰之照耀,皇 王帝霸之鋪舒,陰陽鬼神之盛衰,草木花實之盈悴,自人物之所始,窮天地之所終,與夫區(qū)處人物之方,經(jīng)緯天地之具,靡不有以究其理而極其所以然。然則人心之大又豈有外乎哉?有外之心皆人之自限,而非其本然也。先儒有言:開之恢然見四海,閉之暗然不睹垣墻之里,心本大而或限于小者,奈何?亦曰開之而已耳! 學者之所以開廓其心,蓋心大則百物皆通,靈臺湛虛而萬理出矣。第三,主一就是主靜。陳琛認為,主虛必須主靜,由靜致虛。他所謂主靜,就是內(nèi)心無欲,無欲則虛。這就是陳琛所謂的“至靜無欲則其所謂一也,無欲者誠也。……孟子曰:‘養(yǎng)心莫善于寡欲。’由寡入無,可謂一之方也已”。 陳琛認為,為學要不斷積累,即他所謂“一簧九仞之為學”,為學不斷積累,就是知和行并進的過程。陳琛主張知行并進,知行相互促進,反對知行合一。他說:“知行并進,其學之兩輪乎!偏之則頗,闕之則頹,合之則窒。世有略于知而專于行者矣,然而晦昧于偏執(zhí),僻泥于不達,是故吾以知其頗也。世有冥于知行任意恣情者矣,然而踰軌敗度觸機而陷阱焉,是故吾以知其頹也。世有謂知即行、行即知而合之者矣,然而推之不應(yīng),動而愈 滯,是故吾以知其窒也。”陳琛認為,知、行如車之兩輪,偏、闕、合都不行,特別是合之則“推之不應(yīng),動而愈滯”,知和行都沒有(“窒”)了。 在這里,陳琛批判了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論。他認為,衡量一個人是否有才, 就看其學能否適用,那些高談闊論的人盡管講得頭頭是道,但終無可取。 他說: 才不可齊,但取其適于用,如工師用木,棟梁榱桷皆在所取,惟無 用者棄之。世之高談闊論,小廉曲謹,煦煦為仁,孑孑為義,授之以政則不達者,吾無取也。若文章之士,吾亦以奇花異卉愛之,然或不適于大小之用,雖愛之而竟弗之重,以其無益于人,不若荑稗有秋之為有益也。 陳琛所謂適用,就是據(jù)所學之天理,順天理而行,以天理作為檢驗自己行為的標準。 由于陳琛重視實用,他強調(diào)事在人為。他認為,人的才能有先天的資質(zhì)又有后天的人為。他強調(diào)后天的人為。他說: 人之強弱通拙甚有不同,而才之限自天者果不可強之而使有也。然而諸葛武侯又有言曰:“非學無以廣才。"則才雖得于天,而成之亦未嘗不由夫人。 陳琛對人才的看法是合理的,才之高下主要是由后天和實踐的深淺決定的。 由此可見,盡管陳琛還沒有擺脫天命論,但他試圖沖擊天命論的束縛, 提出按著天的“定理”行事,人能勝天,是應(yīng)加以肯定的。陳琛這種事在人為的思想,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是有積極意義的。 (三)社會歷史觀 在陳琛的歷史觀中,最為突出的是用元氣解釋社會歷史現(xiàn)象。他的這種 思想,吸取了道家的精氣說。他說: 余嘗閱古今英偉奇杰之生,知天地間有至清之氣,周流運轉(zhuǎn)無處無之,第其積而發(fā)之于人也,先后遲速異耳。……吾閩與蜀及嶺南百粵 (指在漢以前——編者注),則又夷之極遠而不數(shù)者也。迨漢而唐而宋以迄于今,則茲數(shù)邦人物之盛何如哉!豈非天地至清之氣磅礴郁積至久而 始大發(fā)歟! 又提出,“乾坤清氣運轉(zhuǎn)無常。方其氣之未到也,土燥、石頑、人粗、物惡, 雖以吳越富庶之國,亦不與中國(指中原——編者注)會盟。及其氣之已到也,山岳為之明媚,川澤為之光輝,雖以閩廣荒僻之墟亦號為‘海濱鄒魯'。”陳琛認為,天地間有一種至清精靈粹美之氣周流運轉(zhuǎn)無常,運轉(zhuǎn)到哪里,哪里就會山岳為之明媚,川澤為之光輝,因而就會有英偉杰出人物出現(xiàn)。在他看來,秦漢以前閩粵沿海之所以落后于中原,就是因為至清精靈粹美之氣,始發(fā)西北而漸盛于東南,如水之行自高而下。他說: 男之性健,女之性順,此性之化于天者也。山居多樸,水居多慧, 南方之柔,北方多強,此性之化于地者也。木之性仁,金之性義,火之性禮,水之性智,土之性慤,此性之化于五行者也。 陳琛的這種地理環(huán)境決定人性的觀點是與其上引元氣決定論聯(lián)系在一起的。 在他看來,地理環(huán)境的差別,性質(zhì)的差別,可以影響人的性情。這一觀點顯然是不科學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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